證交所指出,近3年由丁偉宬承辦的上市案,包括國內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為艾笛森、通嘉;國內上櫃轉上市案為致新、晟鈦;國外第一上市案為TPK宸鴻;國外台灣存託憑證TDR第二上市案為陽光能源,其中,艾笛森及宸鴻尚未掛牌。
證交所表示,依據審查有價證券上市作業程序規定,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,審查期限為收件後 6周內提報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,證交所均依規定辦理。
根據證交所統計,去年度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 (不含上櫃轉上市 )共10件,平均自申請送件至掛牌上市期間為 114天,其中通嘉以科技事業申請上市。
去年度包含通嘉在內的科技事業上市申請案計 3件,通嘉送件至掛牌上市共127天,為3家科技事業中最長者。
此外,其他7件一般事業上市案則介於86天至142天,平均為111天,顯示通嘉上市案審查期間並無異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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