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

賴浩敏:法院為人民利益而存在

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二十四日接受訪問表示,「法院為人民利益而存在」,應回復到人民的正當權益做考量,讓社會正義得以實現,這是全民司法的理念;若法院都得不到人民信賴,裁判的內容及品質也從信賴。

賴浩敏表示,人民對司法要的真的不多,「只要不貪汙的法官,公正而廉明的法官」;人民只要法官友善不踐踏人民尊嚴的態度,不要再有「淡水河沒加蓋」這種法官,及審判程序冗長,一再積案、延宕,折磨當事人的法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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